母親節前夕,台灣防暴聯盟特舉辦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兩週年記者會,向各界說明防暴聯盟兩年來實際進行接線服務的經驗,並針對台灣防暴網絡提出具體建議。記者會除邀集公部門和學者專家針對專線進行討論,並且由一名實際接受聯盟協助的受害者的母親,親自說明專線存在對受害者的意義。

台灣防暴聯盟「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執行報告指出家暴、性侵受害者認為台灣防暴機制運作有疏漏,致使人身安全無保障:

一、家庭暴力防治的現況

近2年經媒體揭露的20件重大家暴案件,有7件過去曾有家暴史(親友鄰居知曉),但從未接獲通報;另,聲請保護令後仍造成傷亡案件則有12件。而這只是媒體有掌握到的資訊,實際案件量恐是倍數增加。

    台灣防暴聯盟從「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97年4月~至99年4月兩週年的執行成果發現,受害人申訴家庭暴力處遇不當的案件共有53件、申訴性侵害案件者有17件、申訴性騷擾案件則有1件,被申訴的對象包含社政、司法、警政、衛生醫療等部門。

  以家庭暴力的申訴案件為例,投訴社政部門作為或不作為致使權益受損者有27件,司法部門有20件,警政部門有10件,事由包含:以社政部門而言,(1)疑對案主有刻板印象,不提供服務;(2)認為缺乏主動性:通報後並無社工關切瞭解、社工未積極協助安置等;(3)加害人認為社政體系無服務管道,忽略其需求等。以司法部門來說,(1)除對保護令核定與聲請駁回等裁定結果不滿外,更反應法官問話方式略帶羞辱,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2)懷疑開庭紀錄不實;(3)認為聲請保護令蒐證不易,不該限制時效性等。警政部門,被申訴的事由則有:(1)警方處理家暴案件態度消極,認為是家務事;(2)認為警察處理家暴案件偏袒不公;(3)未協助聲請保護令;(4)案件調查過程草率且記錄過於簡易等。  

從申訴者的陳述,台灣防暴聯盟看見防暴機制運作的問題,社政單位恐因案量過多,而無積極主動的追蹤;警政單位對於通報責任不瞭解,甚至認為家暴為家務事,建議私下和解,以致於影響案主的權益;司法單位要求被害人提出更多受暴的證據;民眾反應聲請保護令的時程遙遙無期,仍有人身安全的疑慮,顯示出「等證據失人命  人身安全誰在意?」、「命在旦夕還要等!保護令聲請效率在哪裡?」等問題。    

台灣防暴聯盟希望透過記者會呼籲「防暴機制動起來,家暴處遇儘速來」!

    希望政府各部門除了看見兒童保護需要24小時處理外,也應該重視成人保護案件亦有致死的疑慮,重視成人保護案件的處遇效率,包含案件的積極追蹤、安置/庇護的安排、保護令核發的速度等。

    除此之外,在防暴機制啟動的同時,聯盟認為應具體倡議警政、司法等單位落實家庭暴力防治法第31條第1項各款命附條件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並應加強檢察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對於加害人的風險評估,以助建立基礎事實,提升該法的執行效率。 

二、性侵害防治的現況

在2009年美國人權報告書指出,暴力對待與歧視女性部分,台灣表現欠佳,截至去年7月為止,政府至少接獲5305件性侵案通報,但實際發生案件數可能是此數據的10倍。

    台灣防暴聯盟從「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97年4月~至99年4月兩週年執行成果,檢視性侵害受害者及其家屬對於政府作為的申訴,發現其認為政府所提供的資源、安全保障仍有缺漏,受害者藉由專線申訴司法部門有8件,警政部門有7件,社政部門有2件。

  司法部門被申訴的事由包含:(1)疑案主個案資料遭外洩;(2)對於性侵案只採加害人單方說法,對於不起訴之裁決倍感不公;(3)疑加害人運用律師身份影響司法辦案。而警政部門被申訴的訴由來說,申訴者稱:(1)申訴警員陪同加害人要求性侵害案件先和解;(2)疑承辦警員未送件審理;(3)疑員警吃案未將案件送地檢;(4)疑警察只為了辦案拼績效而辦案,並未真正為案主處理案件等。社政部門則為:(1)社工處理性侵害案件權力有限;(2)社工處理進度緩慢等

  台灣防暴聯盟從申訴的事由、案主的經驗脈絡、所在地看見防暴機制運作的問題,警政單位被申訴筆錄未送地檢,甚至承辦警員陪同加害人贈送禮品尋求和解;城鄉資源差異大,性侵受害得選地點;性侵案件報案後,後續處遇、開庭無消息等,都因體制、人員的不完善/疏失造成受害者的多次傷害。

  台灣防暴聯盟更希望藉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聲音,讓政府看見受害者的需求,以及受害者可能面臨的在地資源缺乏(如離島),求助資訊不對稱等雙重弱勢,更期待「全民一起揪狼人,性侵再犯不得逞」!

    同時,希望類似林媽媽的案件不要再發生,亦希望減少性侵害被害人及其家屬多次回想/陳述受害的經歷。有鑑於性侵害案件減少被害人重複陳述作業要點實施有年(自89年),除了應重視此要點實行的目的,「提供性侵害案件被害人友善之詢(訊)問環境」,亦應要求實際落實成效,重視被害人的情緒支持。  


■與會人員:
      
      服務個案林媽媽(化名)、

      內政部家庭暴力防治委員會執行祕書簡慧娟、

      立法委員楊麗環、立法委員田秋堇、監察委員高鳳仙、

      防暴聯盟理事長周清玉、副理事長賴美惠

      防暴聯盟理事:台北大學法律系教授徐慧怡、

      實踐大學社工系教授嚴祥鸞、

      晚晴協會理事長岳珍律師、

      台南縣女權會陳秀峰律師

      北安扶輪社李維綸

      防暴聯盟監事:台南市女權會祕書長邱美月、

      中華基督教衛理公會牧師陳啟峰 

    背景說明:

  台灣防暴聯盟係由許多司法、社工、醫療、警政、教育等專家學者、熱心人士及27個民間團體所組成,十年來對於防暴議題的倡議宣導、推動立法、提案修法等工作不遺餘力,扮演著敦促政府落實家暴防治的重要角色,聯盟於20081014日正式成立社團法人台灣防暴聯盟。

  有鑑於徒有法令,卻仍聞民眾於求助過程中受到二度傷害,故本聯盟設立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由專業社工員負責接聽,提供求助受挫民眾一個安心的申訴管道,接獲申訴後將經由評議委員會專業審查與評鑑後,協調相關主管機關進行後續處理,以減少不當處理的情況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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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聯絡人:台灣防暴聯盟秘書長王春芳   聯絡方式:02-2341-3434
0910-46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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