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99年4月台灣接連發生兩起重大社會案件:「曹小妹妹與母共赴黃泉」、「女童被驗出毒品反應,緊急安置」,前者社工被批評為「救援態度不積極,有疏失」,後者則顯示「依規定緊急安置,卻無同時複檢還清白,造成女童與家人被拆散」;兩則訊息的共同點呈現制度、網絡上有疏漏,評估與追蹤「過與不及」,又缺乏配套措施,致使無法強化服務的品質,造成無法彌補的憾事。

  聯盟理事長周清玉認為「現行的防暴網絡失靈」,「曹小妹妹」的重大社會案件呈現學校通報之後,社工本應循兒童保護24小時內處理的原則,但因關鍵救援時刻適逢假日,危機資訊掌握/跨領域網絡連結不足(警方、校方、社工),致使未積極採取行動,錯失黃金救援期。防暴網絡機制形式上是存在,可是卻沒有落實完全,以致於無法發揮應有的功能。

  該案不僅提醒第一線人員要有高度的敏銳度及警覺性,特別是保護性業務人命關天,稍有不慎就會造成無法挽回的憾事。針對疏失進行檢討本是必須,但是關鍵在於保護性社會工作是助人的專業,處理各種類型、交錯複雜的人事物,最困難、最複雜,亦最危險,而實際執行的社工人力架構以大學剛畢業、新進的社會新鮮人、資歷較淺居多,缺乏生活歷練、工作經驗,故為承載保護性業務的負荷,更須完善的督導系統,在職訓練、養成教育亦應同步到位,徹底改善/提升工作條件,才能讓社工得以專業久任。

 

     「現行的防暴網絡失靈」則需全民共同監督與關心,我們的社會已不容許下一個曹小妹案件再發生。防暴聯盟長期關注人身安全議題,並檢視政府及相關單位在案件處理是否有疏漏,同時提供「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讓遭遇家庭暴力、性侵害及性騷擾但未經妥善處理的受害者有多元的求助管道,98年度經「0800-434-434貓頭鷹防暴申訴監督專線」求助者共計有418案,其中申訴類似曹小妹妹案件的疏失者涵蓋社政、司法、教育、衛生醫療、警政等體系的缺漏,包含:家暴受害人報案後,警察當家務事僅備案處理、加害人違反保護令警檢沒有強制羈押、通報後社工並未聯繫等。

  在要求「社政、警政、司法、衛生醫療、教育」單位進行緊密、責任聯繫的同時,也應重視服務通報、轉介後的延續性,提供個案/當事人全面且完整的服務,為尋求協助的個案/當事人謀取最大利益並將保護性業務的連結發揮至淋漓盡致才是當前我們所要努力的最大目標。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cavt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