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等法院法官  高鳳仙

  

  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日七夕情人節,勵馨基金會、雙福基金會、現代婦女基金會、台北市雙胞胎協會、台灣家庭暴力暨性侵害處遇計劃協會、兒童福利聯盟、東吳大學安素堂、台北北安扶輪社、台大婦女研究室、中華育幼機構兒童關懷協會及台北市婦女新知協會等十一個民間團體正式成立「防暴三法推動聯盟」。

  聯盟成立宗旨在於喚起國人及政府機關重視暴力防治問題、加強暴力防治政策,並促使立法院盡速通過尚在在立法院審議中之防暴三法:「性騷擾防治法」、「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正條文」,保護遭受家庭暴力及性暴力被害人脫離暴力陰影,開創彼此相愛、互相尊重的安全生活環境。 

  經過防暴三法推動聯盟之努力推動,再加上立法院不分黨派立法委員之齊心全力支持,防暴三法中之性騷擾防治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修法條文、刑法修法條文終於在九十四年一月間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順利完成立法程序。 

  嗣中華民國婦女會總會、關懷文教基金會、台南市青少年生活關懷協會、婦女新知基金會等四個團體陸續加入防暴三法推動聯盟,聯盟成員因防暴三法中已通過約三分之二法案,所以於九十四年決議將聯盟名稱更改為「台灣防暴聯盟」。

  台灣防暴聯盟之成立宗旨,係延續防暴三法推動聯盟之成立宗旨,除繼續推動尚未通過之防暴三法外,並關心防暴相關法規及政策之擬定及落實、中央及地方防暴專責單位之組織編制等問題,希望能結合民間團體、立法委員及政府機關之力量,為國人打造全方位之暴力防治及安全生活環境。

    防暴三法之規範精神及立法過程大致如下: 

一、性騷擾防治法

  現代婦女基金會之「性騷擾防治法」版本自八十八年間即送立法院審議,內政部曾請學者專家及政府機關組成委員會制定官方版本,並開數次公聽會廣徵各方意見後,送行政院審議,但行政院卻因兩性平等法通過而將官方版本退回內政部重新評估有無立法之必要。

  九十一年十月間由葉宜津、周雅淑、沈智慧、王昱婷等七十餘位立法委員提案連署、九十一年十月間由張蔡美、黃昭順等三十餘位立法委員提案連署及九十三年五月間由秦慧珠等六十餘位立法委員提案連署送立法院審議之「性騷擾防治法」三個版本。 

  性騷擾防治法立法精神在於賦予性騷擾之法律定義,課公私立機關機構應負起設立申訴管道及懲戒程序之法律責任,政府應設立專責機關處理性騷擾防治問題等,讓全民共同攜手防治性騷擾,其保護範圍不限於職場及校園,更擴及公共運輸場所、公園、戲院、餐廳等公共場所,以及教會、寺廟、育幼院、老人院、庇護所等專業服務場所。 

  經過防暴三法推動聯盟之努力推動,立法院不分黨派立委齊心全力支持,此法於九十四年一月十四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總統令公布,自公布後一年施行。 

二、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條文

  民間版本之「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條文」係由「家庭暴力防治聯盟」針對現行法之缺失,花費二年多時間集思廣益而制定完成,經周清玉等一百八十餘位立法委員於九十二年五月間提案連署,秦慧珠等六十餘位立法委員於九十二年十二月間提案連署,送立法院審議。 

  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條文係將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之保護範圍擴及同居關係,民事保護令之聲請人擴及被害人以外之社工人員、教育人員、醫事人員、臨床心理人員等,並讓民事保護令之聲請、核發、執行等程序更加完備。

  家庭暴力防治法修法條文由於民間版本與官方版本有許多不同之處,而且在立法院係由司法、內政及衛環三個委員會聯合審查故不易成會並達成共識,並有屆期不連續之問題,故雖經防暴三法推動聯盟及關心此法之各黨派立委努力推動,立法院遲至九十六年三月間才通過立法,並於九十六年 年三 月二十八 日總統令公布施行。

 三、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

  民間版本之「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係「性暴力防治聯盟」為解決華岡之狼等連續性暴力犯罪問題而制定,其修法範圍包括刑法、監獄行刑法、保安處分執行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監獄組織通則等,經周清玉、王昱婷、李永萍、錢林慧君等一百四十餘位立法委員提案連署送立法院審議。

  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係對於諸如華岡之狼等連續性暴力犯罪者設立社區監控制度、強制治療制度、登記公告制度(梅根法案)提高假釋門檻及廢除連續犯等,以防止再犯並維護大眾安全。

  在防暴三法推動聯盟、法務部及關心此法之立法委員努力推動下,連續性暴力修法條文中關於刑法部分,在九十四年一月七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關於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則於九十四年一月二十二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刑法於九十四年二月二日總統令公布,依刑法施行法第十條之一規定,九十四年一月七日修正公布之刑法,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修正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於九十四年二月五日總統令公布,依該法第二十五條規定,該法自公布後六個月施行。

  有感於暴力問題仍然十分嚴重,防暴資源經常不足,防暴路程並無窮盡,台灣防暴聯盟為結合更多力量投入防暴工作,於九十六年八月一日正式成為社團法人,期盼能邀請更多關懷防暴議題的團體及個人加入聯盟,協助被害人走出暴力陰影,也盼望能在民間團體與政府有關機關間建造一座堅固的合作橋樑,共同為建立暴力防治之整體網絡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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