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彼此相愛、互相尊重的安全生活環境,本聯盟致力於家庭暴力、性暴力等相關法規及政策之擬定及落實,並關心中央及地方防暴體制等問題,期能保護遭受家庭暴力及性暴力當事人脫離暴力陰影,為國人打造全方位之暴力防治及安全生活環境。
本聯盟歡迎認同我們理念的志工,共同加入公益服務的行列!
一、 服務項目:
(一) 行政志工:
(1) 行政服務-協助聯盟文書處理、行政庶務等。
(2) 文書資訊建檔-圖書、剪報與資料電腦化工作。
(二) 網路資訊志工:蒐集網路新聞、建置機構部落格。
(三) 活動志工:活動支援聯盟各項不定期記者會、募款及義賣活動之協助、行政支援等。
二、 招募對象:凡年齡滿18歲以上,具有專業工作資格或身心成熟、熱心公益之社會人士、
家庭主婦、大專青年、退休人員等,皆可報名參加。另外亦可以以團體(社團)
之方式,集體報名參與。
三、 服務地點:臺北市林森南路130號4樓(捷運中正紀念堂站4號出口)
四、 服務時間:每週至少三小時。
(一) 行政志工-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分上、下午各一時段。
(二) 網路資訊志工:不定時。
(三) 活動志工-為不定期,視活動時間而定。
五、 志工任用流程:
(一) 填寫報名表—至下載報名表,並填寫後以EMAL回傳。團體(社團)志工則需由其負責
人員彙整社員報名表,統一繳交。
(二) 面談-致電聯盟,經本聯盟專任工作人員進行面談,合格後以電話或信件通知服務。
團體(社團)志工得依其團體(社團)之相關規定,而不需經過逐一面談
(三) 志工課程-新進志工以完成內政部志願服務法規定之志工基礎訓練課程者為優先錄
取,志工如參與其他機構之基礎訓練課程得提出修課証明。
(四) 正式任用-經聯盟審核後,認定能配合本聯盟志工服務項目執行者,將予以任用。
六、 志工福利:
(一) 志工可參與本聯盟舉辦之在職訓練課程。
(二) 服務事項、時數將出具服務證明及登載於志願服務登記冊中。
(三) 志工協助本聯盟活動辦理時,本聯盟得提供平安保險。
(四) 志工可免費借閱本聯盟公開之圖書資料。
(五) 在本聯盟服務年資滿三年,服務時數達300小時以上之表現優異者,本聯盟將頒發
感謝狀,以資表揚。
(六) 提報:依志願服務法及相關單位之志工獎項,提報符合資格之志工授獎。
七、 其他事項由本聯盟志工管理辦法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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